找假爹充担保人,打借条还有效么?
2023年4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谱的借贷纠纷案件:出借人要求担保人、借款人父子还钱,作为担保人的父亲表示对借贷不知情,作为借款人的儿子没有出庭,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2020年3月,小杨称要买房,向同事小马借款47万元,其中41万元还是小马向3家银行贷款凑的。半年后,借款到期,小马多次催要,但小杨仅还款35万元,还欠12万元。
2022年3月,小杨称其父老杨正在卖房,但需要先还清抵押贷款,向小马提出再借款3.5万元,承诺卖房之后还清15.5万元新旧债务。小杨出具了老杨签字担保的借条,并提供了签字视频,小马于是再出借3.5万元。
借条到期,小杨再次拒绝还款,小马将借款人小杨、担保人老杨告上法庭。小杨没有出庭,老杨表示借条上的签字并非本人所签,视频中人也非本人。
法官注意到,视频中人年龄、相貌与老杨有显著差异,其在书写身份证号码时,多次抬头看身份证。小马提供了向小杨历次出借的转账记录和借条,小杨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
法院判决,小杨限期偿还本金15万元及逾期利息,老杨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小杨第二次借款,伪造卖房、担保,有诈骗嫌疑。小马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已是手下留情。是的,恶意借钱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前提是出借人可以证明:借款人借钱时就没打算还款,采用欺骗手段使出借人产生错误认知,借到钱后用于非法用途或挥霍。
小马至少犯了三次错误:
一、第一次出借时,不应该向银行贷款。既不明智,又不合规。假如小杨第一次就分文不还,小马不仅损失自有资金,还要筹措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假如偿还不了,后果非常严重: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需要承诺用于指定用途,如生产经营、个人消费,转借给他人构成了违约。
二、小杨再次提出借钱,小马不应该再出借。“被人骗一次,是对方的问题;被人骗两次,是自己的问题。”借钱给已经信用破产者,坏账概率极高。
三、小马不应该轻信小杨提供的纸质借条、签字视频。纸质借条不是当面签字,就无法确定是本人。小马并不认识老杨,就无法确定视频中人是本人。
纸质借条先天不足,电子借条更可靠。用“借贷宝”APP打借条,借款人、担保人、出借人都需要实名认证、人脸识别,无法冒充、抵赖,远隔千里都能放心签署。
借贷宝的电子借条还更省心:到期平台自动多轮发信息、打电话提醒还款,避免借款人遗忘、出借人尴尬。如果严重逾期,还有上报征信、发律师函等催收措施。
下载「借贷宝」APP
免费享专业服务
下载「借贷宝」APP
免费享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