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借贷宝打电子借条,赖不了,纠纷少
摘要
以为还清了债务,却凭空出现新债主,只因当初借条上少写了一个名字。
2023年4月13日,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人民检察院公布的这起虚假诉讼案,就给急需用钱的朋友们提了一个醒: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着急,就忽略借条的细节。
“空头”借条的巨大隐患
事情还要从2016年说起。
彼时琚某和金某打着汽车销售的幌子合伙放贷,琚某负责保管借据,金某负责对外放贷。而在龙游经营文化传媒公司的陈先生因店面装修急需用钱,因此经人介绍,在当年7月找到金某借钱,还找了朋友叶先生作担保人共同前往。
谈好借款条件后,金某拿出一张制式借条让陈先生签字,陈先生也顺利拿到2万元借款,借条后来归琚某保管。但当时谁也没发现,金额、期限、利率等信息都齐全的这张借条,出借人一栏居然空着——这也引发了后续一连串的麻烦。
新债主来讨旧债
之后,陈先生陆续支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并在2017年12月一次性支付金某18000元,“还清”了债务。
可就在一个月前的2017年11月,金某和琚某就因矛盾不欢而散。
尽管金某多次表示,是自己出借给陈先生,受益人应该是金某自己。但他并没有从琚某手中拿回陈先生的借条,也没有在陈先生还款时提醒他借条不在自己手里。陈先生本人更是将借条的事情忘在脑后,以为还了钱就完事大吉。
几个月后,陈先生突然接到琚某来电,对方声称手里有借条,现在要来讨债。
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每个月凑1000元利息给琚某,没过几个月就还不了了。
讨债不成的琚某拿出当年的“空头”借条,在出借人处写下自己的名字,并以此为证据向法院起诉陈先生及其担保人叶先生,要求归还2万元本金及利息。
尽管陈先生向法院提交了当时还款的转账记录截图,但因收款人均为金某而非借条上写的“出借人”琚某,一审法院判琚某胜诉。在未收到欠款的情况下,琚某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陈先生和叶先生名下各有一辆汽车被查封。
真相大白,“假债主”被判刑
转眼来到2019年,在办理一起暴力催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时,涉案人琚某当年涉嫌虚假诉讼罪的线索被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敏锐捕捉。在与侦查机关的合力突破下,琚某也承认了自己作假的事实。
近日,这起案件在当地法院重审,最终琚某因虚假诉讼罪获刑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被处罚金2万元人民币。
无论是借入还是借出,使用纸质借条、欠条都会存在风险。除了前文提到的“空头”借条案例,纸质借条还存在容易篡改、丢失、破坏等多种风险,甚至有人用“消字笔”打借条,不到一小时字迹就全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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