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他打的,字也是他签的,为啥他就没有还款责任?
根据行业大数据显示,借贷宝(www.jiedaibao.com)小编综合整理,以下内容请参考:
<欠条是他打的,字也是他签的,为啥他就没有还款责任?>
原告梁某向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了配套设备,总计价值17万元元。该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越某在核对设备后,在销货清单上签了字,还出具了欠条,并在欠条上加盖了公司印章。
设备交付后正常投入使用,可梁某却一直没收到货款。多次讨要无果后,梁某将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越某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支付17万元元货款及相应利息。
庭审过程中,被告越某辩称,自己签字、出具欠条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他只是代表公司负责采购,不应该由自己承担付款责任。
最终,东胜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梁某支付货款17万元元及利息;同时,驳回原告对越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
法院为何会这样判呢?这是因为越某作为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部的项目负责人,他的职责就是负责项目相关材料的采购和管理。他向梁某出具欠条并加盖公司项目部印章的行为,完全符合其职务行为的常规范畴。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字是越某签的,欠条也是他打的,但他的行为代表的是公司,而不是个人。
从欠条内容来看,明确显示是该公司项目部欠梁某成套设备货款。并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到庭质证。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未到庭质证,应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法院确认了该公司项目部欠梁某货款17万元的事实,判定由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梁某支付欠付的货款及其利息。
这个案例给我们提了个醒:在民事法律关系里,签字、出具条据的主体不一定就是最终要承担民事责任、负有给付义务的主体。在进行涉及金钱往来的交易时,一定要查明条据出具者的身份及其行为的性质。
比如在与他人签订合同、接收欠条时,不要仅仅因为对方签了字就觉得万事大吉。我们要仔细核实对方身份,如果对方是代表公司或其他组织行事,一定要确认其是否有相应的授权,相关文件上是否有公司的有效印章等。对于公司或组织来说,也要规范内部管理,明确员工的职责权限,避免因职务行为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在经济活动中多留个心眼,谨慎行事,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以上就是<欠条是他打的,字也是他签的,为啥他就没有还款责任?>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对欠条有任何疑问,请下载借贷宝APP或者直接扫码进入借贷宝小程序,最全的流程、最安全的平台。了解更多的欠条信息,上正规电子欠条借条服务平台-借贷宝。
下载「借贷宝」APP
免费享专业服务
下载「借贷宝」APP
免费享专业服务